大众网记者 张振楠 李琳 德州报道
8月31日,德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德州市公安机关建立健全“领导包靠+项目(企业)警长”制度服务保障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高质量发展三十条措施》(简称《三十条措施》)新闻发布会,德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孙传平介绍《三十条措施》总体情况,德州市公安局指挥部主任吕志新介绍三十条措施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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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德州市公安局坚持以打造“快办、办好、群众满意”政务服务品牌为抓手,接续出台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系列举措。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德州公安结合公安部《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紧扣全市“高质量发展重点突破年”和省公安厅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工作部署,聚焦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制定出台服务保障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高质量发展三十条措施。
据悉,这三十条措施,主要聚焦在高位推进中展现“公安态度”、在高效服务中跑出“公安速度”、在规范执法中彰显“公安温度”、在平安守护中体现“公安力度”四个维度细化举措,着力为项目建设、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
一、实行“领导包靠+项目(企业)警长”制度。开展“千警包千企(项目)”活动,对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明确包靠领导和“项目(企业)警长”,提供精准服务保障。
二、深化公安政务服务“一窗通办”。市、县及中心镇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全部实行“一窗通办”,派出所服务大厅全部为“户籍+”全科窗口。在全市乡镇(街道)及城区邮政网点推行“警邮”合作,可办驾驶证和机动车号牌补领业务。
三、推行公安政务服务“周六延时服务”。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和出入境服务专窗,同步开启户政、车驾管、出入境业务周六办事窗口,提供延时办事服务。
四、优化户籍、居住证服务。实行“零门槛”申请落户,为重大项目、重点企业设立公共集体户,企业员工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可随迁至集体户。对项目、企业流动人口,无法提供居住证明材料的,实行居住登记承诺制。在重点园区和企业聚集区布设流动人口登记服务站,开辟项目、企业人员户籍服务“绿色通道”,上门批量快速办理员工居住证等证件。
五、服务涉外企业“引才引智”。设立人才服务专员,为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量身定制永久居留申请方案。放宽签发长期签证和居留许可对象范围,对外籍高层次人才工作团队及辅助人员,签发2-5年有效的签证或居留许可。
六、建立移民事务服务中心。在德城、天衢、禹城、齐河等地建立“移民事务服务中心”,对涉外企业的外籍人才及常住外国人提供政策咨询、居留旅行、法律援助、语言文化等社会融入服务。
七、为涉外项目或企业人员出境入境提供便利。对在德从事商贸洽谈等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因业务需要多次往返的,可根据实际需求审发1至3年多次入境有效签证。外国人申办居留证件,免于留存护照,方便其在申办居留证件期间办理其他社会事务。保障“走出去”企业出国人员护照紧急办理需求,提供预约办、集中办、加急办服务。
八、开展出国(境)“行前安全教育”。对“走出去”企业管理人员和外派员工,出国(境)前开展“行前安全教育”,提供领事保护、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培训服务。
九、推广机动车批量购置查验“上门办”。对辖区内出租、公交、客运、货运等运输企业,批量购置20台以上新车的,提供上门查验服务。
十、优化旅馆业、印章业审批流程。实行旅馆业、印章业审批告知承诺制,符合条件当场办结。公章刻制备案全程网办,刻制公章立等可取。
十一、压缩危爆物品、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审批时限。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当天办结。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1个工作日内办结,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运输许可证及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备案证明即时办结。
十二、提高交通运输和涉路施工审核效率。不可解体大件物品运输审核,市内运输的1个工作日内完成,跨市运输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提前参与工程建设占用、挖掘道路评估,一般工程交通组织方案审核3个工作日内完成。
十三、推进涉企服务事项“就近办理”。在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园区及周边道路,科学布建警务工作站、交管智慧岗亭等,实现公安政务服务“就近办理”。
十四、助力交通物流保通保畅。为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量身定制交通方案,城市核心区货车通行时间延长至18小时。不限制中型厢式、中型封闭式、中型新能源货车和轻型货车(含4.5吨以下货车)通行。货车通行证“全程网办、一码通行”。推广轻微交通事故线上快处,对符合快处情形车辆不予扣留。
十五、加强企业经营风险预警防范。编制“涉企常见犯罪警示案例”,健全“警银”“警税”等合作机制,定期通报经济违法犯罪形势特点和经营风险,指导企业精准防范。对涉企经济案件“一案一回访”,及时制发公安提示函,服务企业完善防范管理体系。
十六、依法保障企业运转资金安全。对企业涉诈风险跟进关注,针对性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因被不法分子或组织利用,导致企业合法账户被冻结、封控的,迅速启动甄别核查程序,第一时间靠上服务、协调解封。
十七、提供涉企法律服务。组建“涉企律师服务团”,按需为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投融资、签订合同等提供法律服务。
十八、常态化开展“公安宣传进项目、进企业”活动。整合多警种宣传力量,组建“公安宣传小分队”,到项目工地、企业车间,系统开展法治、反诈、禁毒、安防等领域宣传引导,提高企业和员工安全防范能力。
十九、涉企警情快速响应。围绕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布建驻勤点,加强周边社会面常态化巡逻防控,压降可防性警情。构建“空地一体”巡防格局,针对重大项目、重点企业设置无人机巡逻航线,对涉企警情第一时间发现处置。
二十、指导企业加强内部安全保卫。指导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整合企业保安、内保力量,定期组织培训,科学布建内部视频监控等前端感知设备,提升内部安全防范能力。
二十一、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保障。提前介入指导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涉危涉爆物品安全管理,落实危爆物品流向登记、储存场所治安防范等措施,围绕危险化学品、特种行业等领域建立大数据风险预警模型,提升企业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二十二、推动矛盾纠纷警企联调。打造“枫桥经验”企业版,全面摸排涉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矛盾纠纷,指导设立项目(企业)“调解员”和“义警队”,会同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经营主体组建“企业守护者联盟”,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十三、依法保护企业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迫交易等影响项目建设、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以及敲诈勒索、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危害企业经营者、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并视情提级督办、异地办理。
二十四、依法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和金融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串通投标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以及恶意逃废金融债务、非法集资等影响投融资安全的违法犯罪。
二十五、强化企业网络安全保护。为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提供网络安全咨询、技术检测和等级保护服务,以及网络和数据安全前置预警、风险隐患预警、舆情风险评估等服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等网络违法犯罪。
二十六、依法保护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创新成果。建立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名录,加大企业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力度,建立长期协作机制,实行“一对一”精准服务。依法打击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侵犯专利权、侵犯著作权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犯罪。
二十七、依法保护涉案企业财产权益和正常经营。严格避免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对不宜查封扣押冻结的企业经营性涉案财物,在不影响侦查活动前提下,允许企业继续合理使用,并采取必要保值保管措施。
二十八、强化涉企案件侦办挽损。健全涉企报案快处、案件快侦、损失快追“三快机制”,最大限度为企业追回经济损失。对社会影响大、危害严重的案件,实行提级侦办、挂牌督办。
二十九、积极推行“综合查一次”执法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将旅馆业、公章刻制业、废旧金属收购业、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培训单位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范围。制定跨部门检查清单,对同一监管对象开展联合检查、委托检查。健全“互联网+监管”,推动更多检查事项纳入线上检查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对项目建设和企业经营的影响。
三十、畅通警企联系渠道。依托12345热线和12389专用举报电话平台,受理项目、企业各类诉求,接诉即办、按期办结。常态化开展企业满意度测评回访,畅通联系渠道,听取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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