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资料图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浙江出版传
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
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公司就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
情况事先与我们进行沟通,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并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日常
性关联交易预计属于正常经营范围需要,额度适当,定价政策上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
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事先与我们进行沟通,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资
料并认为:中汇事务所是具备相应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
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
聘其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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