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法院
开展“春雷”执行专项行动
(资料图)
为严厉打击逃债老赖,严惩拒执行为,巩固执行成果,3月1日,乌兰浩特市法院针对涉民生案件、超长期未结案件等开启为期一个月的“春雷”集中执行专项行动。
行动当日,共出动警力40余人,警车10台,传唤被执行人28余人、拘留 1人,执结案件33件、结案标的2323.83万元。
苏尼特左旗法院
灵活执结兑现当事人权益
近日, 苏尼特左旗法院通过以羊抵债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依法兑现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曹某给孟某建盖牛棚,孟某承诺完工后即支付施工款。逾期后,曹某多次追讨未果,通过苏尼特左旗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调解,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约定孟某于2022年11月1日前偿还曹某7000元,此协议经苏尼特左旗法院予以司法确认。期满后,孟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曹某于2023年1月向苏尼特左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经多方查询以及前往孟某家中了解,被执行人孟某以养牧为生,家庭收入具有季节性,因牛羊未到出栏季节无法售卖,因此未能及时履行付款义务。
在和孟某的谈话中,执行法官提出以羊抵债的方案,当事人孟某并不理解。通过执行干警的耐心释法析理,双方最终协商一致,均同意以物抵债方案,由孟某将母羊5只作价7000元交付曹某抵偿建盖牛棚的施工款,本案圆满执结。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法院
开展“草原春雷”集中执行行动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履行执行职责,充分发挥强制执行兑现胜诉权益、维护经济秩序、保障司法权威的职能作用,按照《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之暖企助企”执行行动工作方案》要求,3月1日上午,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执行涉中小微企业案件为主题,开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
行动中,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严格落实“找财产促执行、有财产必执行”的办案要求,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积极采取纳失限消措施、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加快评估、网拍进度,通过用足、用活、用好各类强制措施,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组合拳”。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出动执行干警21人,警车5辆。经过4个多小时的奋战,共拘传4人,执行完毕案件10件,达成执行和解案件11件,执行到位金额83.21万元。
来源:执行局 乌兰浩特市法院 苏尼特左旗法院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法院
原标题:《【执行日志】为了胜诉当事人的权益我们愿拼尽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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