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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黄洪涛
2月10日,记者从江苏省人社厅人才人事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苏将在全省工程系列职称中增设数字经济工程专业,建立全省统一的数字经济工程职称评价制度体系。
科学设置职称评价专业。结合江苏数字经济产业快速发展实际和数字人才职业发展需要,根据国家关于省级层面职称设置管理权限有关规定,江苏数字经济工程专业职称首批设置集成电路、工业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制造、电子信息、通信、网络安全、智能交通等10个子专业。其中,电子信息、通信、网络安全和智能交通等专业为工程系列职称原有专业,此次统一调整纳入数字经济工程专业。同时对已经具备一定产业和人才基础、代表重点发展方向的集成电路、区块链、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制造等数字经济新兴领域,分别增设了6个新兴子专业。下一步,省人社厅还将对数字经济相关专业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促进专业设置与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需求、产业发展同步。
分类制定职称评价标准。对10个具体专业分别制定具体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这是省人社厅组织开展数字经济工程各子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基本依据,全省数字经济人才可对照相应资格条件要求申报评审数字经济工程专业职称。每个子专业均设置初级、中级、高级三个职称层级,最高到正高级。评价标准上坚持科学精准、分类评价,10个子专业评价标准尺度上大体相当,对每个子专业又分别结合各自特点设置了一些有区分度的评价指标,比如集成电路专业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设置为评价指标,大数据专业将在知名开源社区推广应用设置为评价指标,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3个专业还对职业伦理提出了专门要求;同时适应数字经济新兴专业特点,淡化期刊论文要求,分别增加了诸如国际奖项、行业竞赛、行业标准、行业奖项等新的评价指标,落实了职称制度改革“破四唯”要求。
统筹建立职称评价渠道。省人社厅已经对全省组织开展数字经济工程职称评审作出部署,调整组建相关专业职称评审评委会,确定10个子专业各自的职称评价渠道。其中,省数字经济(电子信息)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委员办事机构设在省委网信办,省数字经济(通信)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委员办事机构设在省通信管理局,省数字经济(智能交通)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委员办事机构设在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省数字经济(智能制造)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委员办事机构设在省机械行业协会;授权南京市率先试点开展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制造等3个新兴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授权苏州市率先试点开展集成电路、区块链、工业互联网等3个新兴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各设区市也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按规定程序组建相关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下一步,省人社厅将在及时总结南京、苏州试点经验基础上,积极支持条件成熟的设区市申请开展数字经济工程相关子专业高级职称评审。
“建立江苏省数字经济工程专业职称评价制度体系,对全省广大数字经济人才来说是一件期盼已久的重大利好。”江苏省人社厅副厅长朱从明表示,接下来,省人社厅将结合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总体部署全面铺开数字经济工程各子专业职称评审工作,重点面向园区、企业等数字经济工程技术人才集聚度高的地区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民营企业积极性,积极营造引导支持数字经济工程技术人才创新创业、激励其职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关键词:
评价指标
人工智能
集成电路